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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无法承担有哪些解决途径

时间:2026.01.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若无力承担房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银行协商贷款展期,银行会审核信用和还款能力,通过后可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月还款额。
2.办理转按揭,经银行同意,将剩余贷款债务转让给符合贷款条件的新购房人。
3.自行出售房屋,用售房款偿还剩余贷款。
若银行不同意协商,可能会拍卖房屋。
主动卖房可避免不良记录和额外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房屋后,因经济状况变差无法承担每月房屋贷款。他想与银行协商申请贷款展期,银行以其还款能力不足拒绝。小朱又考虑转按揭,找到有意购房的小丽,但银行认为小丽的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未予同意。此时小朱若不及时解决贷款问题,银行将拍卖其房屋。小朱陷入困境,不知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

1、小朱与银行协商贷款展期,银行审核借款人信用和还款能力是合理的,因小朱还款能力不足被拒符合规定。
2、转按揭需银行同意且新购房人符合贷款条件,小丽未达条件,银行拒绝转按揭操作也符合流程。
3、小朱可自行寻找买家出售房屋,用售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如此能避免不良信用记录,减少额外费用;若其不处理,银行拍卖房屋,所得款项先还贷款,剩余才归还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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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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