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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和遗嘱哪个大
赠与和遗嘱哪个大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2 02:53:48
已帮助210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嘱和赠予哪个大,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房子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如何处置完全是老人个人的事,想赠与儿子或儿子以外的人都可以,老人和受赠人去办理手续即可,不需要其他子女的同意和配合。 如果要立
遗嘱
,最安全的公证遗嘱,此外,还可以
自书遗嘱
、见证遗嘱、代书遗嘱,只要符合法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遗嘱和赠予哪个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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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和遗嘱哪个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公证费用大概是多少
1、遗嘱公证一般收费300-500元。当事人要提交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2、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人年纪太大了,无法写遗嘱,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1、公证遗嘱。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文本、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3、录音遗嘱。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产分割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遗嘱是单方面,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遗嘱处分是个人财产而财产分割协议可处理共同财产。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协议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张继伟
问题:赠送和遗嘱公正后都可以更改收回吗
公证的赠与和遗嘱原则上可以撤销,但赠与已履行的不可撤销,公证的遗嘱也可以通过新立变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中还未确定占比的财产可以赠与吗
1、只要遗嘱中没有确定只给受遗赠人一人,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及第18条第3项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夫或妻一方。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有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将遗产赠与受遗赠人一人的情况下,受遗赠人所接受的遗产才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当然是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发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嘱之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该如何样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首先,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理其私有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德国民法》第2020条规定,紧急遗嘱“在为遗嘱后经过三个月而被继承人尚生存时,视为未为遗嘱”。《日本民法》也对此作了规定。由此可见,国外的民法中对紧急情况下所立的口授遗嘱,不仅规定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遗嘱的条件,而且还规定了口授遗嘱效力的期限。我国继承法对口头遗嘱有效期未作时间规定,只是在条件上进行了限制。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口授遗嘱的效力时,不必考虑期限问题。这里所说的“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者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当没有危急情况发生时,就不具备设立口头遗嘱的先决条件。所以,遗嘱人在通常情况下不能立口头遗嘱,即使立有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司法实践中常遇到农村中一些老人邀请家庭成员和村干部共同召开家庭会议,以安排其后事的形式所作的口头陈述。如果当时老人已处在危急时刻,可以认定为口头遗嘱;如果当时老人没有处在危急时刻,则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怎么办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王枫
问题:家里房子户主是外公,姥姥已去世多年,有我母亲和大姨两个孩子,我外公由我母亲与父亲赡养,在未与外公住在一起之前,大姨一家明确拒绝与外公住在一起,外公也说谁赡养他以后房子给谁,所以外公决定日后房子给我母亲且立下了遗嘱,若日后与大姨一家打官司,房子会怎样判呢
如遗嘱是有效的,按照遗嘱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中可以将还未确定分割占比的财产遗赠出去么?
1、只要遗嘱中没有确定只给受遗赠人一人,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及第18条第3项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夫或妻一方。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有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将遗产赠与受遗赠人一人的情况下,受遗赠人所接受的遗产才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当然是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发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嘱之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目前公公去世(没有遗嘱),婆婆尚在,而儿子和媳妇关系不和要离婚,请问媳妇是否有房屋继承权?各位大虾速回问题。。必有重谢。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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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郁华僖律师
2024-05-02 18:50:03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壹捌零零壹肆伍柒肆捌玖)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1 19:37:18
请您把详情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
问题:合同问题?
郁华僖律师
2024-05-02 18:50:03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壹捌零零壹肆伍柒肆捌玖)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1 19:37:18
请您把详情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
问题:合同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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