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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侵占罪民事诉讼

债务侵占罪民事诉讼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3-04 13:19:14 已帮助32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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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能附带民事诉讼么

刑法第三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中有所体现,这类犯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参见: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颁布日期】 20001213


【实施日期】 20001219


【文号】 法释(2000)47号


【题注】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是有时间以及范围限制的。至于侵占罪能附带民事诉讼么的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法院可以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赔偿,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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