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的优点是:第一、债权凭证的实施对执行案件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减少法院积案,减轻法院的社会压力。第二、债权凭证的实施可以使
债权人承担风险,是责任的回归。第三、债权凭证的实施可以避免
债务人逃避执行,迫使债务人尽早主动履行。第四、当事人依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时无需办理
立案手续,方便当事人。债权凭证的缺点是:(1)债权凭证制度缺乏法律和理论依据。(2)债权凭证剥夺了当事人依法享有主张利息的权利。(3)债权凭证的发放缺乏应有的程序。(4)执行期限自相矛盾。(5)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对法院出具"法律白条"的认识。(6)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7)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
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