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
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
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
离婚证或
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
结婚证,填写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