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就评标方法无具体规定。 2、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对评标标准有较具体的规定。 3、政府采购项目、水利、交通和部分省市在招标管理过程,就具体评标方法有一些详细规定的文件。 以上即为对招标法的评分标准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