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类打颤志让合同,出现的问题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让与人的义务,主要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值得引起当事人注意的是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在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在授权范围内让与人不驻不能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自己也不能实施专利。在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中,在授权范围内,让与人不能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但自己可以实施专利。审专利权人实施许可的两种特殊形工。另外实施许可还包括普遍实施许可、相互实施许可等。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实施许可形式。
受让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使用费且在许可范围内实施专利。这与许与人的义务有相通之外,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实施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