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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检察院补充侦查

刑事 检察院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在起诉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核实证据是否达到了起诉的条件。那么,如果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就看看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2024-03-02 13:13:54 已帮助45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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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好吗

对于补充侦查是好事是坏事没有绝对,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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