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公司在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的分配是进行
破产清算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进行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公司只进行破产清偿时,
债务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结算。法律依据: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四)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