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工能享受法定
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我国《
劳动法》第62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然而这并不表明只要女职工生育了,不管什么情况,都应该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享受产假是
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
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1日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
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
工资。若没有建立合法婚姻的前提下生育子女,是违反婚姻法的,不应受法律保护,尽管所生子女是无辜的,但因其本人的错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