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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 可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以下称委托提取人)包括在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所有委托提取人必须是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参贷人员),那么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还贷款怎么办理,(1)委托提取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委托提取人提供的转账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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