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1,未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
转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