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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9 03:23:47 已帮助33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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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问题
第一:你在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上班,不知道是不是公务员编制,如果是的话,应该根据《公务员法》走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第二:如果你不是公务员编制,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的话, 首先:根据你的叙述,你跟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该在2008年以前,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只要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其约定的违约金应该有效。 其次: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做法有违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对于你的辞职有异议的话,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再次:对于社保这一块的话,如果你是事业编制的话,根据国家政策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的话是视为缴费年限,其实际不缴纳保险费到社保中心,但是在你退休的时,根据你的档案来计算你的缴费年限。这个应该也是中国的国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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