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b) 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c)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
抚养孩子; e) 收养人的
身份证和户口簿; f)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
抚养费。 3.
收养弃婴的,民政部门将暂时委托福利院或收养人抚养,同时公告寻找弃婴的父母。在弃婴父母寻找没有着落之后,方可决定弃婴被收养。 追问: 民政部门说要先派出所开具捡拾证明才可。还说孩子不一定会给我。 追问: 如果孩子有出生证明,但父母的名字不是我们俩的,可不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婴儿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可不可以改。 回答: 民政部门的说法是对的,因为孩子可能会找到亲生父母。孩子名字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是可以申请更改的。可以先办寄养手续,待孩子与你们有了感情了,再办收养,理由就更充分了 以上就是怎样办理收养登记证的回答,希望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