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因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
撤销权的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
民法总则》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