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主体资质复印件
3、商标做过变更等其他事项的证明复印件
4、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5、商标局实质审查
6、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认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到注册商标被注销后才终止的;那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宽展一般就是在届满之后的六个月之内算是宽展期,但在这个期限提出续展的,那么就要不仅要给续展费用还要给违约金就是滞纳金的费用,这样才能进行办理续展手续,所以,自己的商标要自己受护一定要尽快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