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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的情况下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立功

如何的情况下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立功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5 00:23:40 已帮助28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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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的情况下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立功

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关于处理自首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
(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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