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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明要素

民事诉讼证明要素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对民事诉讼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是需要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民事诉讼证明对象有哪些呢?下面,律图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2024-02-27 15:37:08 已帮助24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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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1、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2、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3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的;4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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