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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经常居住地

民诉法经常居住地
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2024-02-24 21:51:09 已帮助43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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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常居住地
被告户口在外地,但是结婚登记在本市,在本市也已经居住超过1年, 法院受理的管辖权限不是按照在本市的居住累计期间计算, 是在本市同一区的最后一个住所的居住地计算。中间曾经搬家一次,不能扣除。 上述情况,可以认为是在本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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