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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来人的5条婚姻忠告

离婚过来人的5条婚姻忠告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1 17:01:15 已帮助272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婚姻法》第5、6、7条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婚前同居,只是一种同居的事实状态,双方并未达成结为夫妻的合意,故此种同居关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的行为亦不属于补办登记的行为,不能将婚姻关系的效力追溯到同居期间。


此种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上海女方结婚费用并没有什么要求,不仅是上海,我国包括其他各个省市也都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一直以来,结婚的费用如何进行分配如何进行出资都是双方两个家庭来决定的,并且会结合当地对于婚姻的习俗来考虑,婚姻法中不会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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