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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股东的经济纠纷

两个股东的经济纠纷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5 15:30:52 已帮助17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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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两个股东的股东决议怎么写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年10月29日××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原为:“。”


现修改为:“。”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于2010年月日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股东、×有限公司授权××先生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比例为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股东就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进行决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公司章程修订案。


股东及授权代表签署:


股东××有限公司 股东××签字: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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