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赔偿责任及适用条件规定不明或不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24号,下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几种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对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等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规定不明。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也规定不明,如经济补偿可否超过12个月工资?应否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赔偿金如何计算?等等,均未作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律师365小编认为根据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参照劳动法的相关细则和解释进行分析判断,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必须以劳动法为基础,违约金的约定要合情合理,不能盲目规定或一方强制约定是无效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葫芦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