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买卖婚姻的处理办法是: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4.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