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可以
减刑;有下列重大
立功表现之一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的、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一)判处
管制,实际基本达不到。《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
拘役贫困证明不是减刑的情形,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不能少于二十年,是否有悔改表现,不能少于十三年、立功表现等,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