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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责任

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责任
任何产品都是为满足用户的使用需要而制造的。对于产品质量来说,不论是简单产品还是复杂产品,都应当用产品质量特性或特征去描述。产品质量特性依产品的特点而异,表现的参数和指标也多种多样。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2024-03-03 11:36:09 已帮助24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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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产品质量赔偿包括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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