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吉林省长春市廉租房

吉林省长春市廉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