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问了计划生育部门说生第一个孩子不发钱可是村里要发钱,县里计划生育部门也说不发钱,这个问题怎么办
我和我老婆己在中山安家,我的户口还留在老家韶关(单独开户),老婆和女儿(一岁半)的户口都在丈母娘家广西,老家韶关的计生部门以我老婆没有及时上报查环为由罚了我父亲两百块钱(如不给钱强行搬家具),还责令我父亲通知我老婆尽快回去(韶关)查环不然后果更严重,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这些不是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执行的吗?1、做法不合法2、也不合理,你们只有一个小孩,没有超生3、应当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