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一般可以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
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
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
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
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
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 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
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
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