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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后果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5 06:38:57 已帮助419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性质、后果
你的承诺可以撤销。 1、因为,这是一种单方面的,无对价的承诺,与合同关系不一样。 如果该承诺对你具有强制性,那末,接下来的情景对你一定是不利的。如公司给出明显不公平的收购价,要是这种承诺有约束力的话,那你是一定要接受的,而这是不公平的,因而也是不合法的。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又是一种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强调双方签订了合同以后,必须互相交付。要式合同强调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须进行过户登记。对于两者,在司法实践中更注重该种合同的实践性。如果合同签订了,双方未过户,也未交付,买受方要求出卖方交付并过户房屋,出卖方以未经交易登记,没有过户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一般会支持。如果签订了合同,并已双方交付,如果买受方要求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以未经交易登记,过户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合同元首,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而会判决双方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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