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有: 1.有新的
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的
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