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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院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1 16:31:02 已帮助24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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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关于法院的这项权利,司法实践中争议一直很大,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依然保留了此条。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198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包括: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启动再审的方式主要有当事人启动、检察机关启动及法院启动三种,在这三种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方式中最主要的还是当事人启动。虽然作为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有权启动再审程序,但是再审毕竟较前更为的复杂且申请易被驳回,所以为了能更有效的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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