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后不需要纳税,具体不需要缴纳一下税额:
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此处的家庭财产分割即包括了离婚财产分割。
3、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