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国婚姻法坚持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因感情不合当然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