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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债务债权清理

房地产债务债权清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01:11:54 已帮助38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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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由上可知,用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可以让我们贷得更多的款项,也能够让银行更加的放心。但是我们在与银行贷款的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这就需要我们注意,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它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包括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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