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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结束后又收到申诉

二审结束后又收到申诉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4 19:17:48 已帮助29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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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结束了,他们维持原判。我到那里申诉?
  按《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判决、裁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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