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结婚戒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结婚后婚戒仅归女方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说戒指是在婚前购买,应当视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一种赠与,也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