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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离婚孩子分配问题

拆迁户离婚孩子分配问题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1 09:26:47 已帮助30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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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户的确定

拆迁户需具有被征地村、社的户籍,且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并与被拆迁房屋四至界限一致的,方能确定为一户独立的拆迁户,仅户籍分开不能认定为独立的一户被拆迁户。多子女家庭的被拆迁户,未对房屋产权办理分割登记的,但子女已长大成人,并形成事实分家,房屋独栋,经公示后,可以分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房屋权属依据:


(一)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选址意见书原件;


(三)建房罚没和税收票据原件;


(四)房屋地契证明。


四、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


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员:


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因征地农转非迁出,户籍未在本拆迁人户内的家庭成员,但仍在被拆迁户家庭居住的。


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因升学迁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现正在服刑人员。


原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后,因“经济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迁出后未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与被拆迁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家庭成员。


被拆迁户家庭中的“轮换工”(国家政策确认)退休人员可纳入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


在当代社会,每一个地方有可能都需要建立金朝,因为毕竟机场它对于一个地方的交通来说是非常便利的,所以为了这样的一种机场建设的工作,就需要对于农民的土地来进行征收,当然此时也不必太过于焦虑,因为国家都考虑到相关的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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