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