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