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受害人为
债权人。一般这个权利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因为这个情形不构成不当得利、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请求法院撤销该份合同。根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如售货时多收货款。你可以主张在这个
合同订立过程中邹先生存在欺诈情形。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
债务人,即合同的撤销权,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