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律师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一般根据花费的时间、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以及律师的社会信誉、服务方式和工作水平等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不低于3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3000元,诉讼标的超过1万元的,根据不同区间按比例收取,一般3%-9%不等。
风险代理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取,不得超过标的额的30%。
另外,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以及鉴定、评估等费用,需要由委托人向第三方另行支付,不包含在律师费之内。
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2010年4月,王某以及王某父母、赵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2010年5月王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赵某认为其名下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王某便委托张磊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产虽登记在赵某名下,但王某及其父母都有出资,王某有权分割该房产。该案件涉及金额95万元,张磊律师合法收取原告王某律师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