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明确规定,
继承起始于被
继承人死亡之时。自然
人死亡后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为遗产。在
法定继承的情形下,遗产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继承: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这一第一顺序;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一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通常应分得均等的份额。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关照。对被继承人承担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分得较多的份额。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经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