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首饰通常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夫妻双方已明确约定该首饰为
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获取的贵重首饰一般会被视作夫妻共同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而贵重首饰通常可归到继承或受赠财产的范畴内等。
当然,若存在特殊情况,像首饰是婚前一方购买且明确约定为其个人财产,或者是一方因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补偿等,这类首饰就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