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里,通常情况下,若双方未在
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
败诉方需承担对方
律师费,那律师费就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己承担。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像在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以及某些
合同纠纷(比如商业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条款的)等情形中,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败诉方可能要承担
胜诉方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所以,要是单纯的
民间借贷纠纷且没有特别约定的话,败诉方一般不用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但为避免这类争议,
债权人在出借时可以和
债务人在
借款协议中约定,像因
追讨欠款产生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也就是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