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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欠债丈夫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通常来讲,若妻子欠债而丈夫并不知晓,那丈夫没有替其偿还的义务。夫妻当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的责任。不过呢,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丈夫有义务进行偿还。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债务的用途以及是否经过双方共同认可。因此,仅仅是妻子欠债且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一般来说丈夫无需偿还,除非满足上述特殊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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