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
组织赌博构成
犯罪行为的处理,其
量刑幅度需要依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而严谨的分析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会对那些以营利为主要动机,在广大群众中传播赌博行为或是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的人员施以严厉制裁,对此类人员一般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相关法律制度
管制,同时还将按照规定对其实施
罚金的惩罚措施。
然而,倘若他们是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活动形式的话,那么则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一般情况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关法律制度管制,同样也会受到罚金的
处罚。
但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就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提请法院决定是否处以罚金。
最终的量刑结果还需根据组织规模的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金额的多寡、
非法所得的数额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另外,若在此过程中有能体现从轻、
减轻处罚的环节因素,如罪犯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有
重大立功表现、在
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具有从属性质等,都可据此在实际量刑中予以相应幅度的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