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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流水一千多万怎么判的

涉及开设赌场罪且流水达到一千余万元的案件,一般均属于情节极其恶劣之情况。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且从事开设赌场行为的人,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处罚措施。
而当此类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时,其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然而,对于究竟何谓“情节严重”,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一般来说,流水超过一千多万元的情况往往普遍被视为情节极端严重。
不过在实际量刑过程中,除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巨额利润这一指标外,还会全面衡量他们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方面的情状。
假如犯罪人在案中有从犯的身份,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法律所赋予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因素,那么在法定的刑罚范围内,可能会得到适当的从轻处理。
相反地,倘若存在累犯等应当加重处罚的情形,那就很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事责任了。
最新修订: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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