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下列情形下,租赁住房所收取的押金有可能无法全额归还:第一种情况是租户未能
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期限退租;第二种情况是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了严重损害,且损害程度已超越正常损耗范畴,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将从押金中进行相应扣除;第三种情况则是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实施
转租行为;第四种情况为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再者,倘若租户违反了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其它事项,例如擅自修改房屋使用用途等,出租人同样有权拒绝退还押金。
值得关注的是,若出租人欲扣除押金,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实租户确实存在以上
违约行为,否则应当无条件地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