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保留证据是关键,这有助于后续确定事故责任和索赔。
(二)协商调解可尝试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确定赔偿方式和期限,和平解决问题。
(三)符合条件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垫付部分抢救费用等,缓解经济压力。
(四)协商无果可进行民事诉讼,胜诉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查询对方财产并偿债。
(五)对方有保险时,可要求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代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