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合同争议的
法律诉讼中,究竟能否在第二轮审理结束后作出最终裁判,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其答案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第二次开庭并不仅是为了确定和处理所有的争点或疑虑,更重要的是深入挖掘案件的事实真相,对新出现的
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以及为各方
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机会来进行补充辩论。
假如经过两轮的审理之后,法庭认为已经全面掌握了案件的核心事实和相关证据,足以依据这些信息作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会在第二次开庭后不久便宣布判决结果。
然而,如果在第二次开庭过程中,仍然发现存在事实模糊不清、
证据不足以支持论点,或者存在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事项,那么法院可能并不会急于作出判决,而是会决定安排再次开庭,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
司法程序。
总而言之,判决的结果究竟如何,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综合判断。